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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性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人事处 2017-07-09 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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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高校新入职教师培训制度,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根据教育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性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7〕469号)精神,现将实施2017年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性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2017年组织200名高校新入职教师,参加国家级示范培训,帮助新入职教师树立正确的专业理念,培养良好的师德修养、学术规范与心理素质,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做好有效的职业规划,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和从教适应能力,为今后的教师生涯奠定良好基础。

二、 培训对象

普通本科高校新入职专任教师(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新入职,且无高校从教经历)。

三、 培训安排

2017年新入职教师国家级示范培训实行20天全脱产培训,由河南师范大学承担集中培训任务。培训安排在10月至12月分三期进行。第一期为10月15日至11月3日;第二期为11月5日至11月24日;第三期为11月26日至12月15日。

四、 培训名额

教育厅分配我校名额3人。分别为第一期1人(文科: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第二期1人(理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第三期1人(综合:文理综合班)。

五、培训内容方式

1、培训内容。根据高校教学改革需要与初任教师岗位要求,培训内容围绕“专业理念与规范”、“教学理论与技能”、“信息技术与运用”等三个模块进行设计,突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的实践教学。

2、培训方式。采取“专题讲授+实践教学+返岗教研”相结合的混合型培训方式,以专题讲授为基础、实践教学为重点、返岗教研为延伸。

六、组织实施

1、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实行培训结业考核与返岗评价成绩相结合的办法,经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全国统一样式的《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性项目培训合格证书》。项目所需培训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学员的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从项目经费列支,往返交通费等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2、为确保新入职教师安心参加培训,省教育厅规定,培训期间不得安排新教师教学工作。新入职教师培训情况将作为今后获得教育厅后续教师队伍建设项目支持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新进教师申报,于7月12日上午12:00前将《2017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项目参训教师与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rscszk@vip.163.com

2、新入职教师国家级示范培训参训教师应于规定时间到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交《2017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项目参训教师需求调查表》(附件2)。6个月返岗教研结束后,于2018年5月1日前将《2017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项目返岗教研综合评价表》(附件3),报送河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联系电话:67756898

相关附件:/附件1、2、3下载.zip

人事处

2017年7月9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