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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项目的预通知

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01-23 18: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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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提升学校人才队伍国际化水平,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现根据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将部分项目申报事宜做预通知。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有关信息,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做好本单位申请人员动员、选拨、推荐工作;请拟申请人员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一、选派方式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各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选拔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个人自主申报项目(以下简称“个人制”项目)、“项目制”项目。“个人制”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项目制”项目面向国内单位实施,采取“先立项(签约),后选人”的办法,对国内单位与国外机构开展的合作进行择优支持,由国内单位自主开展人员选拔和派出管理。

二、主要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

5.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6.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

7.联合培养硕士生:3–12个月。

8.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9.本科插班生:3–12个月。

三、主要项目及申请、录取时间(仅供参考,具体请以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为准)

(一)“个人制”项目

项目名称

申报时间

录取时间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3月

5月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4月

6-7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

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全年开放申请,每月公布录取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需国际组织提供岗位后发布。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8月

12月

国外合作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等)

申请及录取时间根据相应项目指南施行

(二)“项目制”项目

1.选派方式

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选派模式,各学院先行申报项目,经学校审核推荐后上报留基委,留基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高校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留基委审核后录取派出。

2.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有国外合作单位,且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单位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及关联性。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如项目获批立项,执行期为三年,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

3.主要项目申报流程

项目名称

流程及时间节点

项目申报准备(研究筹备、材料准备、申请书填写)

学校统筹研究、专家评审、审核推荐

留基委项目申报

留基委项目评审

立项通知

地方创新子项目

4月底前

7月31日前

7月31日前

8月-11月

12月底前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8月底前

9月底前

10月1日-20日

11月-12月

12月底前

乡村振兴人才培养项目

9月前

9月前

9月1-15日

9-10月

11月

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

9月底前

12月15日前

12月15日前

次年2月底前

次年2月底前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9月30日前申请成为实施单位,其他申报准备

10月前

10月10-15日

11月

12月

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0月前

11月1日前

11 月1-30 日

12月

次年2月底前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上述项目通常需要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有效身份证、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外方合作者简历以及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外语水平证明、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由合作者本人签字的)外方合作者简历等申请材料获取的周期较长。项目申请人要综合考虑自身外语水平、与国外导师研究方向的匹配度等方面因素,严格按照简章要求,根据各项目时间节点提前着手准备邀请函原件和外语合格证书等。

2.在读本科生须经学院、党委学工部签字同意;在读研究生须经导师、学院、研究生院、党委学工部签字同意;学院教师须经院长、书记双签同意;在校职务是科级、处级干部的申请人,须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审批同意后向学校组织部提交申请,获批后方可进行公派出国留学资格申请,后续根据学校组织部规定执行出国留学任务。

3.各项目2025年具体申报时间以留基委下发的通知为准。请有意申报项目的师生根据项目时间安排,提前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各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和流程请参加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

4.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于每年的5月和11月开考,5月开考科目:英语(PETS-5)、法语(TNF)、德语(NTD);11月开考科目:英语(PETS-5)、日语(NNS)、俄语(ТПРЯ)。请需要参加考试的拟申请人员随时关注中国教育考试网发布的相关报名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1月22日

(责任编辑:晁宇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