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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一流”创建项目年度绩效检查的通知

来源: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12-02 18: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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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双一流”创建项目管理办法》(河工大政科〔2024〕9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对2024年实施的“双一流”建设项目开展年度绩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4年实施的“双一流”创建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分工

(一)师资队伍类项目检查

师资队伍类项目检查由人事处负责。

(二)人才培养类项目检查

人才培养类项目检查由研究生院牵头负责。

(三)科学研究及平台类项目检查

科学研究及平台类项目检查由科技处牵头负责。

(四)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检查

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检查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

(五)文化宣传类项目检查

文化宣传类项目检查由党委宣传部负责。

三、检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项目自评

2024年12月10日前,项目负责人组织经费使用单位完成《XXX项目2024年度绩效检查表》(见附件2)与《XXX项目2024年度绩效自查报告》(见附件3)的填写,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与年度绩效目标一一对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kjs@haut.edu.cn,纸质版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资料审核

2024年12月11日前,学科建设办公室将收集到的资料整理汇总后分发给各专项组。

2024年12月16日前,各专项组依据项目申报书和目标任务书对《XXX项目2024年度绩效检查表》、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XXX项目2024年度绩效检查表》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报告撰写

2025年1月5日前,各专项组根据检查情况撰写《XXX专项组2024年度项目绩效检查报告》(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xkjs@haut.edu.cn,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前,学科建设办公室撰写整体报告,与各专项组2024年度项目绩效检查报告一并呈送校领导审阅。

(四)结果运用

本次年度绩效结果将作为项目经费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绩效检查报告呈送校领导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向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费使用单位反馈。各项目执行单位自收到检查结果之日起 30日内,根据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报告并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对于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将按一定比例核减项目经费;与目标任务偏差较大的,将终止项目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总结提升

围绕“双一流”创建标志性成果产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突出核心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工作实际,深入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提升“双一流”创建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二)高度重视,有序推进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双一流”创建项目年度绩效检查工作,加强工作统筹,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把握好工作节奏,严格按照学校检查工作的日程安排开展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明纪律,求真务实

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填报有关数据资料,严禁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地进行检查。

联系地址:学科建设办公室(莲花街校区行政楼B506)

联系人:王俊岭 联系电话:67758625

E-mail:xkjs@haut.edu.cn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 年 12月 2日


(责任编辑: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