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处级单位年度综合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河工大党发〔2023〕31号),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开展处级单位2024年度综合工作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按照学校2024年度确定的处级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对象含多个名称的按一个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分类安排见附件1。
鉴于机构调整后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数学与统计学院与物理学院共同考核,课程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与教务处共同考核,明德书院与东校区管理委员会共同考核。
二、考核分工
(一)党建工作考核
党建工作考核由党委组织部负责。
(二)机关教辅单位目标任务考核
1.发展规划处牵头组织党群组目标任务考核。
2.组织部牵头组织行政一组目标任务考核。
3.党委办公室牵头组织行政二组目标任务考核。
4.科技处牵头人事处、社会科学处、产业技术研究院,负责科研机构组目标任务考核。
(三)教学单位目标任务考核
教学单位目标任务考核由发展规划处统筹,各专项考核工作分别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财务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执行。
(四)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
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由发展规划处负责。
三、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单位自评
机关教辅单位结合目标任务书,做好2024年度自评工作,形成3000字以内的工作总结,并填写《2024年度机关教辅单位目标任务考核自评表》,同时需提供相关指标完成的佐证材料电子版(任务书条目、自评表条目、佐证材料一一对应),原件备查。各单位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自评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目标管理办公室邮箱:mbgl@haut.edu.cn,工作总结、自评表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送到行政楼B416。未按规定提交自评材料的单位,将无法参加考核测评。
教学单位不再提供工作总结和自评表。
(二)学校考核
2024年12月20日前,目标管理办公室会同督查办公室,审核机关教辅单位自评表。
2024年12月20日前,专项考核牵头单位完成对教学单位的归口考核,与被考核单位充分沟通后,将教学单位专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专项考核成绩电子版报送目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前,目标管理办公室将教学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反馈给各单位。各单位对反馈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与相关考核单位复核。
2024年12月27日前,专项考核牵头单位将复核后的教学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成绩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目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28日前,完成服务质量满意度教师评价。
2024年12月31日前,学校内网公布处级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5年1月5日前,完成机关教辅单位目标任务考核,各考核责任单位将考核成绩报送目标管理办公室。
2025年1月中旬左右,召开处级单位年度综合工作考核民主测评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结果公布
目标管理办公室将各项考核成绩汇总核算后,提交学校年度综合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给出考核等次建议名单,报请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后公布最终考核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总结提升
围绕河南工业大学第三次党代会、“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12357新时代筑峰工程”提出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各单位要对标对本,全面总结,突出核心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工作实绩,深入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提升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高度重视,有序推进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综合工作考核,加强工作统筹,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把握好工作节奏,严格按照学校考核工作的日程安排开展工作,确保考核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明纪律,求真务实
各单位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填报有关数据资料,严禁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组织,相关单位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联系地址:莲花街校区行政楼B416
联系人:刘启云 联系电话:67756273
E-mail:mbgl@haut.edu.cn
年度综合工作考核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