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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来源:校团委 2021-02-25 17:4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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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新冠疫情防控取得决定性成就。广大青年听党指挥、矢志奋斗,积极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征程、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的第一年,当代青年生逢其时、重任在肩。

为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国广大青年聚焦“国之大者”,奋勇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根据《“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中青办联发〔2010〕2号),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决定开展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个人与集体积极申报。

一、申报人选条件

1.“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个人申报人选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2)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

(4)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1年5月1日—2007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2.“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申报集体应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集体中 35 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各省级团委、青联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提名不超过 1 个“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集体。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申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按时保质完成申报工作。统筹把握人选结构,适当向科技创新、乡村振兴一线倾斜。

2.加强工作规范。各单位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以及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

3.加强宣传深化。各单位要深入开展“青年五四奖章”宣传推广,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典型为标杆,砥砺奋进、忠诚奉献,用优异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要通过全媒体手段开展事迹宣讲、座谈分享、主题团日等活动,将阶段性典型选树深化为常态化思想引领。

申报材料请于3月2日前发送指定邮箱。

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孙 腾

联系方式:0371-6775631218623717228

电子邮箱:hgdtwzzb@163.com


校团委
2021年2月25日

(责任编辑:包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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