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的需要,河南省财政厅在2018年预拨了学校2019年部分专项经费。2018年10月30日,学校对各学院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进行了评审,财务处下达了各学院提前执行2019年预算的控制数,各学院在下达的控制数内确定了提前执行的建设项目。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各学院确定提前执行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在2019年1月20日前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并在2019年9月底以前实现对外支付。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按期申报政府采购,2019年3月底还未进入政府采购的建设项目,学校将终止该项目的执行,资金收回学校,统筹安排用于急需建设的项目。
财务处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