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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2019-03-29 17:4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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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9]18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数

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

二、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工作安排

1.信息发布(2019年4月1日—4月10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

2.组织申报(2019年4月1日—4月10日)。学校按照本校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并将推荐材料报送省教育行政部门。

四、访问研修期限:

一年

五、有关费用

教育部对我省入选的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学费费用不足部分学校予以资助。进修期间,学校资助往返差旅费(每半年1次)和住宿费(限研修高校的学生公寓),进修期间有关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提交材料

申请人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3份)和《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2份)、单位推荐意见(如推荐人选多于1人,请明确推荐顺序)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A306-2),电子版发至rscszk@vip.163.com。

七、有关说明

1.申请者经所在单位推荐,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请注意所申报学校的专业、指导老师必须是具备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培养资格,各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及相关表格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查询和下载。为提高录取率,申请者与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中心规定的国内高校及导师要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

2.为加强我校师资进修、培训的管理工作,要求参加进修人员学习完毕须进行学习交流,提交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学习总结及在本单位交流汇报的PPT材料,填写《教师进修、培训报销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信息下载处下载)后到人事处办理登记及报销手续。

联系电话:67756898

附件

人事处

2019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