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度职称工作安排及《关于2018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及工作安排预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有关职称政策
(一)关于评审条件有关问题
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执行;正高级实验师推荐评审按照《河南省正高级实验师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办〔2018〕126号)文件执行;破格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直接认定副教授人员按照《河南工业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和直接认定申报、评审条件》文件执行。
重要业绩计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聘工作的若干意见(修订)》(河工大政人〔2019〕7号)文件执行。
(二)关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有关问题
申报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人员按照《关于报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有关材料的要求》文件执行。
(三)关于已具备职称新入职人员职称认定有关问题
已具备职称新入职人员职称认定按照《河南工业大学已具备职称新入职人员职称认定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四)关于申报教师系列正高级人员论文外审问题
申报高校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代表性论文校外专家审查。每位申报人报送两篇代表性论文,每篇论文由两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论文外审意见中有1/2以上(含1/2)认定为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推荐评审资格。
二、推荐评审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个人在熟悉职称申报政策、条件、程序的基础上,向学科所在推荐单位报名,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做出承诺。
(二)推荐单位初审
各推荐单位组建本单位职称评议推荐领导小组。职称评审材料实行“首审负责制”,根据要求和工作职能分工,各推荐单位全面审查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申报条件、评审简表上的各类信息(包括承担课程和教学业绩情况)与重要业绩计分,并进行公示。首审人员应对报送的材料签字负责,如申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合,将追究首审人员责任。
(三)职能部门复核
推荐、申报材料由各有关部门分工归口复核。复核后由人事处接收申报材料,并组织对《评审简表》(以下简称“《简表》”)、《重要业绩计分表》及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展示。其中,申报人员的《简表》及重要业绩计分情况将在校园网公开展示。
(四)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在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按照《河南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民主评议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五)推荐单位评议推荐及答辩
各推荐单位职称评议推荐领导小组可结合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职称推荐方案及实施细则,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各推荐单位组织教师(实验)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答辩,答辩按照《河南工业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答辩暂行办法》文件执行。
根据复核后的《简表》、重要业绩计分、民主测评及答辩结果等开展评议推荐工作,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
(六)学校评议推荐
学校组织召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委员会,完成学校推荐工作并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教师(实验)系列通过人员材料报送至校内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七)教师(实验)系列自主评审
学校组织召开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自主评审。
(八)评审、公示、发文
教师(实验)系列、其他系列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分别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由学校成文下发。
三、材料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1)学科所在推荐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字的《简表》,《重要业绩计分表申报表》,《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学术刊物、著作审核表》。
(2)第一学历(位)证书,最高学历(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如需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存在转评,还需提交转评前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教师资格证书(非教师系列除外),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如需审验),《简表》中所填其他相关证书。
(3)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论文著作,项目,专利,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报送材料时须将论文收录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论文著作检索页一同附上。
(4)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
(5)申报教师系列人员提交1份教学教案,申报实验系列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加盖教务处公章)。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申报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
a、知网等数据库下载打印的指定送审鉴定论文2篇(一式2份,含收录证明复印件,英文论文附翻译),送审论文专用袋封面4份,《外审论文鉴定意见》空白表4份;
b、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c、近五年每年为本科生授课情况表;
(2)破格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直接认定副教授还需提供:
a、所在单位需提交反映其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1份;
b、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3)申请委托代评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
a、《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b、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c、劳动合同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4)已具备职称新入职人员需提供:
a、学科所在推荐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字的《简表》;
b、《简表》所填写信息的相关支撑材料。
(二)填写表格相关说明
1、填写《简表》注意事项
(1)《简表》采用“河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个人申报版”录入、修改、上报、打印。“个人申报版”软件、升级程序、更新代码及使用说明可到“河南职称网”下载。请申报人员仔细阅读软件说明,并通过升级程序和更新代码更新软件。
(2)操作程序:点击河南省职称网—点击软件下载—安装—打开系统—录入高中级评审简表(或录入其他评价方式)—点击高校教师(或其他)---点选高级、中级—点选河南工业大学高/中自主评审评委会)—确定—录入全部信息(可参照《简表》样表)—保存—返回—上报申报信息---保存(生成“txt文本”)。
(3)《简表》可通过PDF虚拟打印机在本机打印保存PDF文件,连接A3打印机打印。
2、填写《评审表》注意事项
点击河南省职称网—点击资料下载—下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安装字体—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可参照《评审表》样表)。不要改变原有表格格式,注意每页页码位置。请用A3纸正反面打印后中缝装订。
3、上报材料注意事项
申报评审材料一人一袋,由于申报材料均为原件且内容较多,请申报人尽量准备能够封口的材料袋,且袋子颜色为浅色,方便用标号笔在袋子外面注明单位、申报专业、申报级别、姓名(例,XX学院,XX专业,副教授,张三)。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申报人要如实填报和提供有关材料;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要实事求是地审核和签署意见;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学校确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展示,并对申报人的《评审简表》和重要业绩计分情况在校内网页进行公开展示。
(二)纪委(监察处)对整个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对于违反评审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及河南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自主评审实施方案中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学校拟于2019年2月底启动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并收取申报材料,具体时间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请各位申报人员按照要求提前做好个人申报材料准备。
五、未尽事宜,按照河南省及学校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相关附件
人事处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