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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费核算的通知

来源:组织部 2018-05-21 17:3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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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有关要求,经过广泛调研,现就近期我校党费党费核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算基数

我校在职教职工党费计算基数为:2018年5月工资表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绩效”之和,减去“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所得税”、“职业年金”6个部分的数额。

离退休教职工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党费计算基数。

在校学生按照0.2元/每月的标准交纳党费。

二、计算方法

党费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按0.5%交纳;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按1%交纳;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1.5%交纳;10000元以上的按2%交纳。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新的党费计算基数,为每一名在职教职工党员计算月交纳党费数额。《河南工业大学中共党员月交纳党费计算汇总表》电子版已随通知下发,请各单位自行下载使用。5月31日(周四)下午17:00前,将《河南工业大学中共党员月交纳党费计算汇总表》(附件1、2)加盖公章,经本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后,报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公共邮箱。(zzb@haut.edu.cn)

2.按照上级组织部门工作要求,请各单位自6月份开始按照新标准收缴党费,收缴后到财务处办事大厅15号窗口按月交纳本单位党费。党费交纳完成后,将交纳党费收据报送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


2018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包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