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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保 卫 处 2018-01-17 11: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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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要求,为使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假期,请结合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实际,积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开展治安、消防等安全检查,严格整改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一、做好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放假前夕,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邪教、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安全、危化品安全等,增强师生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外出旅行的师生员工要注意交通及道路安全,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回家探亲、勤工俭学、社会实践、联系就业的学生,要提高警惕,防止被抢、被偷、被骗和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玩火,请各单位教育好自己的师生员工及子女亲属。

二、狠抓安全隐患排查,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在放假前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切实落实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检查的内容以防火防盗、危化品安全、学生安全等为重点,检查的部位以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网管中心机房、配变电房、锅炉房等为主,坚决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检查中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立即进行整改。要求各单位规章制度到位、管理人员到位、检查记录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寒假校园安全。

三、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严格学生公寓出入登记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禁违章用电、用火,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留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要落实上级机关和学校关于留学生管理的规定,防止外来人员在留学生公寓住宿,引发事端。发现可疑人、可疑物品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校园稳定环境

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流动人口进校园要与学校用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专人管理。对春节前后可能出现的农民工群体性事件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五、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履行值班责任

寒假是案件、灾害事故的高发期,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要加强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和保卫处报告。各单位值班表(含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带班领导、联系电话)1月20日前送保卫处办公室(办公楼B120)。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莲花街校区:67756110 67756393 67756119

嵩山路校区:67789110

保 卫 处
2018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