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工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2017-11-27 14:57 浏览:
摄影 审校
审核 分类

各单位: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挖掘和宣传在学校、行业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教书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和学习生活中具有高尚品德、感人事迹和突出成就的优秀师生代表,以先进的事迹感染人、以榜样的力量激励人,在校内形成热爱生活、努力工作、与人为善、团结奋斗的良好风气,更好地激发广大师生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工业大学的热情和干劲,推动学校事业蓬勃发展,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经研究决定每年开展一次“工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2017“工大年度人物”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河南工业大学在岗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

2.具有河南工业大学学籍的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

3.由上述人员组成的团队;

4.事迹和影响主要发生在2017年度。

二、推选条件

要求必须符合第一条,同时至少符合其他条款中的任意一条。

1.政治立场正确,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基础良好;

2.为推动行业进步、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果或者获得重要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3.立足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成就和业绩,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师生中影响深刻;

4.能够生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现突出,被社会主流媒体广泛报道;

5.在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具有特别感人的事迹,体现工大人的精神和品质,充分彰显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

三、评选步骤

1.推荐报名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将“工大年度人物”评选与日常的先进人物评选、身边好人推荐相联系,按照挖掘典型、树立榜样、引领示范的要求,着力于发掘身边的凡人善事、真人真事。并将符合评选标准的人物推荐表(见附表)和典型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于12月10日前报送到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郭红彦 电话:67756981),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新闻中心邮箱xwzx@haut.edu.cn。

2.入围初定

党委宣传部根据各单位推荐报名情况,组织评审委员会初步确定候选人。

3.网络投票

通过校园网、官方微信和微博等,对正式候选人事迹集中进行宣传展示,并进行网络投票。

4.公布结果

综合投票和评审委员会评选情况,经学校研究最终确定“工大年度人物”人选,并通过校园网等校内媒体公布评选结果,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工大年度人物”先进事迹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所推荐的“工大年度人物”及其事迹必须真实可信,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申报材料要文字优美、生动翔实。

2.各单位要把评选活动与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校风、教风、学风,营造更加和谐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河南工业大学“工大人物”评选推荐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