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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2017-09-27 16: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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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2017]7号)文件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办人[2017] 592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教师持续向黄大年同志学习,现将申报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做出重要贡献。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

二、奖励措施

教育部将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河南省教育厅将从申报对象中遴选一批“全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进行表彰培养,入选团队及成员在申报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选考虑。

三、遴选名额

根据文件要求,教育部拟每年认定一批,2017年年底前认定200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教育厅分配我校1个申报推荐名额。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创建、申报工作,各单位可推荐1个教师团队。

四、遴选报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积极动员、严格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基本条件组织申报,认真推荐。创建活动的办法程序和要求等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在10月2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报告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A305,电子版发送至rscszk@vip.163.com。


人事处
2017年9月27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