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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17-09-01 16: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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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严防违规公款吃喝送礼等“四风”问题反弹,巩固纠正“四风”工作成果,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校落地生根,根据中共河南省高等学校纪工委、河南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转发的《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豫教纪[2017]25号)(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的高度,把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要求

专项整治主要是对今年以来本单位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注:高档白酒主要指茅台等折合每瓶(500ml)500元以上的白酒)。

三、认真自查自纠

学校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排查整治工作,于9月5日前将排查、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填写《河南工业大学集中排查整治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自查登记表》(附件2),由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纸质版送至办公楼A412房间,电子版发至jwb@haut.edu.cn。自查没有发现问题的单位(部门)要进行零报告。

四、强化监督检查

学校纪委将会同财务处、审计处等单部门通过全面排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形式,对各二级单位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及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自查和集中排查不认真,或不如实上报存在问题的,将对责任人严肃追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处置与问责。

附件:1、中共河南省高等学校纪工委、河南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转发的《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豫教纪[2017]25号)

2、《河南工业大学集中排查整治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自查登记表》

中共河南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一七年九月一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