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我校职称改革工作,更好的发挥职称评审的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加快创建高水平大学进程,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人事处与相关职能部门会商起草了我校职称自主评审条件,并对评审计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河南工业大学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河南工业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聘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下发各单位(文件电子版已发至各单位办公室邮箱),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
因职称工作和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讨论,广泛征求合理建议,并形成反馈文字材料,由学院院长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9月25日前交办公楼A305房间,材料电子版发邮箱szk@haut.edu.cn。
河南工业大学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